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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包头中考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包头市教育局 2013-3-17 11:48:41
包头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
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单位:
现将《包头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313
 
 
包头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
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内教发[2008]17号)和内教发[2009]24号文件、内教基字[2010]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基础教育发展的实际,特制定包头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为指导,本着有利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的原则,稳步推进中考改革。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全市一盘棋”的原则。
(四)坚持普职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市中招委员会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
市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一)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其成员
1.领导小组及其成员
  长:鲁性瑜(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田  珺(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华瑞(市教育局副局长、纪委书记)
白世君(市教育局副局长)
胡建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郝贵荣(市教育局党委常委、副调研员)
张香玲(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员:刘小荣(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庄天翼(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
  林(市电化教育馆馆长)
郝云山(昆区教育局局长)
樊有发(青山区教育局局长)
贺东冰(东河区教育局局长)
李金良(九原区教育局局长)
孙守忠(石拐区教育局局长)
 缨(白云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文科(土右旗教育局局长)
  杰(达茂旗教育局局长)
吕隽生(固阳县教育局局长)
史俊卿(稀土高新区教育局局长)
2.办公室及其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中招办),负责具体协调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中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任:田  珺(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主任:吴华瑞(市教育局副局长、纪委书记)
白世君(市教育局副局长)
胡建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郝贵荣(市教育局党委常委、副调研员)
张香玲(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员:刘小荣(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庄天翼(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
  林(市电化教育馆馆长)
王永义(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
季宗卫(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科科长)
胡彦玲(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张晓慧(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赵永胜(市教育局民族教育科副科长)
董云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
3.工作组及其成员
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负责具体事务工作。
1)考务组:负责人董云杰、宝林、胡彦玲。董云杰负责考生报名工作,建立招生信息系统、学业考试卷务、考务、评卷、登统工作;负责建立理化实验考试考点信息、考场安排信息、考点布置、理化实验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和成绩归档等工作。宝林负责建立信息技术考试考点信息、考场安排信息、考点布置、信息技术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和成绩归档等工作。胡彦玲负责组织旗县区完成中考体育测试和成绩归档工作。
2)命题组:负责人庄天翼、宝林。庄天翼负责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题命制、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试题命制和组织评卷等工作;负责制定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说明、考试题及评分标准。宝林负责制定信息技术考试说明、考试题及评分标准。
3)录取组:负责人刘小荣、王永义、季宗卫、赵永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咨询、宣传和录取工作。
4)监察组:负责人张晓慧。负责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监察工作;负责对中考报名、报名信息及试卷保密、体育测试、特长生术科测试、信实考试、政策加分、考务、阅卷、招生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和监控工作。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教学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制定并落实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政策,组织和指导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确保高中阶段普职比例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3208303311730(参加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八年级考生与毕业年级考生报名程序、报名时间相同)。
(二)报名资格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我市户籍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
2.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1)具有我市学籍的在校八年级学生。
2)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我市户籍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
(三)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审工作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的统一协调下进行。
一是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供的、经过资格审核的学籍信息为依据。各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审定。将审定后的学籍花名册一式四份盖市、区两级基础教育科公章,由市、旗县区基础教育科、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学校分别持有。
二是有包头市户籍在外地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先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查,再由旗县区基教科持加盖了所在地教育局基教科印章的有关材料汇总后统一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复审,确属非本市在籍学生,方可到户籍所在地考试中心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资审工作于320日前完成。
(四)网上报名
我市2013年中考报名工作与自治区各盟市同步,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工作。
1.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初中毕业生,均可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本人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自行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关于2013年全区初中升学招生考试统一网上报名、统一录取安排的通知》(内教招考中发〔201215号)。
2.报名信息的采集方式分为网上采集和现场采集两部分:考生的文字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通过互联网录入方式采集。在校生的图像信息采集:所在学校持审核盖章后的学籍花名册,统一组织考生,配合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在本校进行现场采集。社会考生图像信息采集:由考生本人持所在地基础教育科资审材料到所属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现场采集。
考生在报名期间须持二代身份证(参加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八年级考生暂不要求)、《考生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不再区分报考类别(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3+2)、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
3.各初中学校和旗县区考试中心,要认真做好中考报名的宣传、指导工作,教育考生如实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提高密码的设密标准(最少8位数且由数字和字母混合编排,如:“72#1688)。各学校必须严格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使每个学生都建立起密码安全意识。学生报名密码只能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掌握,学校、教师及其它任何人员均无权掌握并控制学生的报名密码无权更改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健全电子档案,做好各项信息的检测,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安全、保密。
4.各旗县区考试中心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报考条件,认真核对考生信息,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
(五)特长生术科报名
1.报考音乐、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按上述要求网上报名,还须在指定时间内直接到经市中招办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办理术科报名登记手续。
音乐、体育特长生报名登记时间:45415
2.2013年我市继续进行美术特长生集中测试工作。凡报考美术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
1)报名、考务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命题、阅卷委托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按照教试交字〔20079号文件精神,考生每人需缴术科考试费70元。
2)考生可在网上填报三所招收美术特长生的学校志愿。
3)美术特长生报名时间(与中考网报同步):320331
4530日前市教育考试中心将学生的术科成绩和志愿信息反馈给市中招办和各高中学校。
(六)收费
考生需缴考务费180元(见包发改费字〔2012145号)。八年级考生,今年暂不收费,180元考务费将于2014年中考报名时一次性收取。
五、学业考试、信实考试及体育测试
(一)命题
1.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命制《考试说明》和试题。
2.命题范围和内容不超出考试说明的要求。
3.试题充分反映课程标准对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试题内容更加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和学生在具体情景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力求达到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4.考试结束后由市中招办组织专人对试题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逐步建立、完善试题评估制度。
(二)考试
1.考试科目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共59科,增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能力、信息技术考试。蒙授考生加试汉语文。
八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两科一张试卷。
2.考试形式
语文(蒙授)、数学(蒙授)、英语、文综(蒙授)、理综(蒙授)、汉语文及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形式均为闭卷笔试,英语学科另设听力测试。
物理(化学)、信息技术考试采取实验及动手操作的形式,考试内容为初中阶段物理、化学、信息技术等学科要求学生掌握、并应独立完成的实验项目和动手操作项目。
3. 学业考试时长及卷面计分办法
1)初中毕业生考试时长及卷面计分办法
   
考试时长
 文(蒙授)
150分钟
120
 学(蒙授)
120分钟
120
 
120分钟
(听力15分钟)
120分(听力20分)
文科综合(蒙授)
(政治、历史、地理)
120分钟
120
(政治50分,历史40分,
地理30分)
理科综合(蒙授)(物理、化学、
生物)
150分钟
180
(物理80分,化学70分,生物30分)
汉语文
90分钟
100
物理(化学)
实验考试
10分钟
10
信息技术考试
20分钟
10
体育分
 
20
 
 
700分(蒙授800分)
2)八年级考试时长及卷面计分办法
   
考试时长
折合分值
地理、生物卷
90分钟
100
60
4.考试时间
 
   
 
619
星期三
上午09001130
语文(蒙语文)
下午03000500
文科综合(蒙授)
620
星期四
上午09001100
数学(蒙授)
下午03000530
理科综合(蒙授)
621
星期五
上午09001100
英语
下午03000430
汉语文
地理、生物(八年级)
5.实验操作能力、信息技术考试时长及计分办法
依据《关于做好包头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包教发〔20131号),由市中招办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427428
信息技术和物理(或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总分为20分,全部计入中考升学总分。
6.中考学生体育测试
体育测试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内政发[2007]101号文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内教体函[2008]1号文件)和市教育局的有关通知精神执行,折合分值为20分,计入中考总分(具体实施办法和督察办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发文)。
(三)考务、评卷、成绩通知和试卷复查
1.考务、评卷和登分
考务、评卷和登分工作由市中招办考务组统一组织。继续实行中考网上阅卷,试题和答卷分离,考生均使用统一的答题纸进行答题,提高评卷质量和效率。
2.成绩通知
笔试成绩将于74日前公布并通知考生。
信实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三日内在包头教育网和包头教育考试信息网公布并通知考生。
3.试卷复查
1)考生对自己中考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成绩公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市中招办考务组于考生提出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2)复查项目为考生答题纸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漏评,成绩有无漏登、漏统,不涉及试题内容。
3)除指定工作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纸介质和电子试卷。
4.收费
申请复查试卷的考生,每查一科,需在网上缴手续费5元(内发改费字[2004]1122号)。复查后确属有误的,由市中招办负责更正,并退还复查手续费。
(四)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
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采用实际分数和等级双轨呈现制。根据考试成绩、分科目按标准将考生成绩折算成等级。
(五)考试成绩的使用
1.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2.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实际成绩和等级成绩双轨录取办法,在划定实际分数录取分数线的同时,划定等级成绩最低限,两者同时作为录取依据。
3、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结业考试成绩将按照60%折算计入下一年度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中。
六、评价与考查
(一)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旗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旗县区教育局于6月底前组织各初中校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1.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依据,主要包括6个方面:
1)道德品质
2)公民素养
3)学习能力
4)交流与合作
5)运动与健康
6)审美与表现
2.评价形式
依据市教育局制定的《包头市初中毕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其形式主要有3种:
1)学生自评:学生对自己在初中阶段的发展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2)学生互评:学生按照要求对全班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价,或以小组为单位按照要求对组内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3)教师评价: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组成的评价小组,按《评价办法》对每一学生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3.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分为2种:
1)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
2)等级评定: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均需按要求对被评价学生作出等级评定。
4.评价结果的使用
1)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2)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
3)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条件之一。
(二)平时成绩评价
学生平时成绩评价工作由旗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对初中学校的学生平时成绩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评价内容
依据《包头市初中毕业学生平时成绩评价实施办法》,全面、全过程评价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学习态度、学习兴趣及学习习惯。
2.评价形式
学校组织班主任、科任教师、各相关部门人员及学生,通过对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学习态度、学习兴趣及学习习惯的过程性材料的收集、记录和分析,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
3.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
学生平时成绩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采用等级制,共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
4.评价结果的使用
学生平时成绩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条件之一。
(三)综合实践活动能力评价
依据《包头市初中毕业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能力评价实施办法》,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评价内容
1)研究性学习的能力。
2)综合运用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参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劳动和技术教育的情况。
2.评价形式
通过具体课题研究、社会实践及其它适当方式的考查,对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
3.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
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能力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采用记录、报告、说明、成果展示等形式如实记载。
农牧区初中毕业生要进行初等职业技术教育成绩考察,由各旗县区教育局根据各自的地区实际,自定考察科目、内容。
4.评价结果的使用
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能力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条件之一。
七、特长生术科(专业课)考试
(一)特长生音乐、体育术科(专业课)测试
1.音乐、体育术科(专业课)测试由旗县区中招办负责、各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市中招办全程督查。测试时间为55520
2.各旗县区中招办须将辖区内各校术科测试时间提前3天报市中招办,测试结果由旗县区中招办汇总后,以纸介质和电子文档形式于525前报市中招办。
3.未经市中招办批准的术科测试在招生录取中不予认可。严禁任何学校自行组织特长生文化课考试,更不得提前办理录取手续。
(二)特长生美术术科(专业课)考试
1.考试时间初步定为520(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美术术科(专业课)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采用实际分数和等级双轨呈现制。根据实际分数,折算成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
3、美术术科(专业课)考试成绩不组织复查。
八、招生录取
(一)招生范围和对象
1.普通高中招收有包头市学籍或包头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自治区、包头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跨盟市、跨省招生按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3+2高职班招生考试由市中招办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取。凡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体育测试。
3.包一中、包九中、包头回中、包二中、包四中、包六中、包三十三中、包钢一中、一机一中、北重三中、包钢五中、萨二中、固阳一中等13所自治区优质高中,按照市中招办核准的招生计划数,面向属(驻)地内及属(驻)地外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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